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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督导

我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

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16〕22号)、盱眙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《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》及县教育局文件精神,为加强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,经校委会研究,决定在全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我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。
一、治理目的
通过专项治理,加强法制教育,严肃校规校纪,规范学生行为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,切实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,建设平安校园、和谐校园。
二、领导小组
组 长:陆维照(校长)
副组长: 戴青 陈忠军高成兵 张佐明
成 员:孙高宏   夏初武   刘荣昌 蒋俊 时连之 孙利 刘成银 各班主任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挂靠在德育处。
主 任:孙 利
副主任:高维忠、杨木银
成 员:王军   朱兆平   张林松   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。
三、职责分工
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,各处室发挥各自职能作用,各负其责,密切配合,齐抓共管,形成合力。
办公室:负责有针对性加强对教师师德教育,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;负责校园欺凌事件接待及上报等工作,统筹协调各处室校园欺凌事件工作。
教务处:负责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,完善学生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措施。
德育处:负责有针对性法制教育工作,增强学生法治观念;加强学校德育工作,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,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。
保卫科:加强平安校园、和谐校园建设,强化学生安全管理,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;做好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工作。
总务处:负责学校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及检修,配齐配全安防设施,做好学校安全设施后勤保障工作。
团委:负责加强团队工作,组织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社团文化活动。
四、工作安排及要求
第一阶段:工作推动阶段(2017年5月—7月)
1、开展教育。
①学校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项教育,开展品德、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,邀请公安、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,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(德育处、心理咨询室负责)。②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、措施和方法等(党办、校办公室负责)。
2、完善制度。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现象的预防和处理制度、措施,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,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的职责(德育处、办公室)。
3、加强预防。加强校园欺凌现象治理的人防、物防和技防建设,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现象治理的电话号码,明确负责人。(总务处、保卫科负责)
4、及时处理。要及时发现、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,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。涉嫌违法犯罪的,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。(保卫科负责)
5、组织实施。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,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抓紧部署,认真落实。(专项治理办公室)
第二阶段:督导检查阶段(2017年9月—12月)
学校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、规章制度完善情况、加强预防工作情况、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,进行全面自查、督查和总结,形成报告并上报。
1、自查总结。学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,于2017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上级部门。(专项治理办公室)
2、迎接县级普查。组织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迎检工作。(各处室)
3、学校在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过程中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,造成恶劣影响的,将根据上级法律法规及德化县出台的“一岗双责”制度进行追责问责,并与评优评先挂钩。(办公室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江苏省马坝高级中学   
2017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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