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部门职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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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2370 更新时间:2008-10-23 8:24:24  |
1.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规定,负责编制学期教学计划,并对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检查指导,总结交流经验。 2.严格执行课程标准(或教学大纲),按教育规律办事。科学地编制课程表、作息时间表、课外活动课表,制定各项教学常规,建立良好的学风、教风和校风。 3.负责对教研室和学科教师进行岗位培训,组织教育理论学习、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,并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要求和措施。注重对青年教师、骨干教师、学科带头人等的培养与帮助,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。 4.负责安排教学任务,根据教学计划审核任课教师和聘请兼课教师,做好教师工作量的统计。 5.深入教学,经常组织听课,检查教师备课、上课、作业批改、课外辅导等情况,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,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。 6.负责评估、检测教师的工作质量及教学业务能力,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,参加教师的技术职务评审工作。 7.正常开展体艺卫工作,安排落实两课两操与达标活动,组织校运会和各项体育竞赛活动。加强艺术教育,提高全体学生的艺术素养。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,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。 8.组织和落实课外兴趣小组以及各项竞赛活动、全体学生的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活动,培养特长,发展个性。 9.做好学籍管理工作,负责编班,办理休学、转学、借读等手续,负责组织学生考试、考查、补考,以及试卷的质量分析和学生成绩统计等工作,健全学生的学籍档案。 10.负责教材的预订、采购、供应工作,负责教学刊物、图片、图书等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借阅工作,防止散失,保证教学需要。 11.审核电教、实验仪器设备,编制购置计划。经常检查指导电教、实验工作,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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